“逐月领取退役金”首次被写入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进入审议阶段近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看央视的报道—— 保障法草案进入审议阶段 此外,《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针对退役军人择业难、就业难问题,也提出了新的政策。草案明确,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招录退役军人。 同时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而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招考,这将意味着更多的岗位向退役军人敞开大门。在完善教育和培训方面,草案规定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明确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改善退役军人就业和教育政策 围绕退役军人普遍关切的退役后待遇保障问题,草案在完善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有了一些创新举措。其中,逐月领取退役金被写入了草案。 草案明确了退役军人的多种安置方式。对退役的军官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安置。对退役的军士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安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丛文胜说:“在保障力度上、设想上、制度的构建上,医疗和养老上,对所有退役军人都要体现公平正义。第二条退役军人,就包括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并没有在等级上再进行划分,这就是退役军人平等保护,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为提高军人的安置质量,草案还规定了,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编制保障。记者发现,草案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规定有参战经历的退役军人给予优待安置。 在抚恤优待方面,草案明确了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同时给予退役军人社会险、住房、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相应优待。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获得相应待遇。 |